Friday, February 16, 2007

也谈食盐加碘——兼评郑宝山文

    一笑  读了郑宝山《科学理性地看待"无氟牙膏"与"含氟牙膏"之争》(XYS20070213),感觉全文用大量事实和数据说话,分析得有理有据很有说服力。我对全文的观点总体是认同的,对其中对含氟牙膏的分析也是认可的,但对文中下面一段话无法认同,感觉到这一段话中作者"以人为本"的观念太缺乏了:  事实上中国大部分地区居民不需要加碘,有部分地区使用加碘食盐还导致了高碘甲状腺肿的流行。全民食盐加碘加重了国家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由于缺乏好的碘资源,我国每年还必须为食盐加碘从国外进口碘。但是因为比起控制了甲状腺肿的流行,杜绝了克汀病的发生的利益大大高于食盐加碘的负面影响和经济代价,所以我们的政府坚决采取了全民食盐加碘的措施。当然如果能够建立一个新的食盐供应系统,保证每个需要的人都得到加碘食盐,不需要的人都得不到加碘食盐,那是最理想了。但是建立与管理这个系统所需的投入比全民食盐加碘要大得多。  谬误1:  既然作者承认中国大部分地区居民不需要加碘,那么为什么杜绝克汀病一定要全民加碘?只在少部分缺碘地区推行食盐加碘不就行了?  谬误2:  即使必须要全民加碘,但对不缺碘的地区的民众来说,起码应该有个知情权,知道自己不需要加碘。作者也承认"有部分地区使用加碘食盐还导致了高碘甲状腺肿的流行",这就更体现了知情权的重要,但大部分民众并没有这方面的信息,甚至还保持着吃海带等习惯,稀里糊涂得了甲状腺肿还不知情。  谬误3:  作者文中的观点是:有部分地区使用加碘食盐还导致了高碘甲状腺肿的流行,尽管可以建立一个系统保证每个需要的人都得到加碘食盐、不需要的人都得不到加碘食盐,但建立与管理这个系统所需的投入比全民食盐加碘要大得多,因而还是要全民食盐加碘。如果这些都属实的话,就更说明政府及部分专家学者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了。如果按照这种方法来计算的话,有问题的汽车也就不用召回了,对中药的毒副作用也不用进行验证了。其实即使按照公式计算的话,与极少数问题汽车的受害者、中药中毒受害者、高碘甲状腺肿受害者的痛苦相比,这点投入真的一点都不算大。

Monday, February 12, 2007

我想做诗人,但不想做白痴:《天问诗歌公约》丑化中国诗人

作者:为君呻吟

  今天浏览朱张的博客,一条醒目的标题跳进我的眼帘《叶匡政<天问诗歌公
约>》,我受前些日子梨花姐姐的刺激太深,本有了做诗人的宏伟计划,因此对
这个标题特别敏感,于是便认认真真的研读起来,读完后找到了公约的原文,我
不禁拍案而起,满脸浩然正气地长啸一声“孙子!你们要做白痴是你们的事,别
逼着所有诗人做白痴!”。

  白痴当然有个界定标准,思维混乱,逻辑不清那是疯子,算不上白痴,虽然
这篇公约隐隐有疯子参与的痕迹,不过细读之下我才明白过来,这公约完全与发
起人的智商有关,我不知道这帮自称诗人的白痴们玩不玩《征途》,里面就定时
要出题考智商,我一般能拿个200来分不在话下,强烈建议他们去测试一下。

  就让我一条一条扒扒《天问诗歌公约》的道德画皮,看是白痴不白痴:

  第一条、 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

  诗歌的尊严是什么?什么是尊严?先搞清楚这些常识先,然后再说有没有维
护的必要性,而且还是每个诗人。

  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诗歌的尊严是怎么来的?是创作出来的,是写出来的,
是吟颂出来的!谁写得好,谁的诗歌才有尊严,相反,有个屁尊严可以用来维护。
李杜的诗歌有尊严,不等于半吊子的打油诗也应该享有尊严,况且,诗歌原本有
尊严吗?说到底,还不是想以这种人格化的伪名堂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不,利益、
名声!

  等你们淫出一手好湿,最好能淫一辈子好湿的时候再来谈什么尊严吧,我的
诗人们。

  第二条、 诗人天生理想,我们反对诗歌无节制的娱乐化。

  理想和娱乐化并无矛盾,什么叫无节制的娱乐化?你们去看看台湾的娱乐节
目就明白什么叫无节制的娱乐化了,可惜,诗歌的娱乐历来都很有节制,你就是
想拿来娱乐,也得有人玩得来啊。自古诗歌就分很多种,谐趣诗、打油诗、逗乐
诗那就是拿来娱乐的,写得好,同样是经典,与理想其实毫无关系。估计这条公
约的诞生与梨花大姐有关系,其实你们要弄懂一个关系,别人拿来娱乐的是人,
而不是诗歌。

  第三条、 诗人必定是时代的见证。

  吹个球,吹个大气球,吹大了气球我玩球球。请问什么人就不是时代的见证
了?就你们诗人牛叉,就你们诗人特殊?每一个生在某一个时代内的人均是这个
时代的见证,不独你们诗人肚脐眼大!你们能让自己的留下好的作品,这作品才
是真正时代精神的见证。看好了,我加了个精神,意思可就不一样了。

  第四条、 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

  白痴们,还是先读读书再写什么公约吧。你们以为秦侩只会说莫须有吗?引
刀成一快,莫负少年头,这是谁写的啊?木斧不但会抢劫,还会写诗呢,小心顾
城从坟墓里跳出来砍死你们!

  第五条、 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敬畏,我们唾弃对母语丧失敬畏的人。

  唾弃就唾弃吧,我只要有一天看见你们的诗里面有“巧克力、坦克、比基尼、
科学、社会、主义、学校、觉悟、刹那”,甚至还有你们第二条用到的“理想”,
我就要唾弃你们!因为这些现代汉语都是从英语、日语、印度语中借来的。现代
汉语得以发展与世界性的交流关系重大,什么是敬畏母语?好好的使用并发展母
语才是敬畏。

  第六条、 没有技艺的书写不是诗歌。

  厉害,定ISO2207的诗歌标准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
低头鞋两双,肯定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了。诗歌随心而发,随性而就的多了去
了,天然去雕琢的道理都不懂,一帮白痴。

  第七条、 到了该重新认知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是我们的血。

  呵呵,这条最操蛋,早干什么去了,这个时候才明白传统是你们的血,早到
唐诗宋词里去取取经,今天也不至于让诗歌如此荒芜。

  第八条、 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植物。我们反
对转基因。

  真的是白痴透顶了!自然与非自然,甚至是反自然都应该是个中性词,就好
象革命反革命一样。会认24种以上的植物就满足了?别干出指鹿为马,看猴子叫
爹的蠢事,动物也该认识24种以上嘛,自然之子至少还得叫出24种微生物的名字,
分辨24种天文现象,到过24个国家,闻得出24种气味,玩过24个……嗯,吧!

  转基因?一帮科学白痴,转基因运用在很多方面呢,成就惊人,你反对转基
因?招你惹你了?扔你们到非洲晒五个月太阳,饿上个三天三夜,估计你们见了
转基因得喊爷爷。

  最后想对中国现代诗人们进一言,请用作品来维护你们的尊严吧,别吃饱了
撑得慌,这些垃圾公约真是丢中国诗人的脸!

天问诗歌公约

第一条 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
第二条 诗人天生理想,我们反对诗歌无节制的娱乐化。
第三条 诗人必定是时代的见证。
第四条 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
第五条 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敬畏,我们唾弃对母语丧失
敬畏的人。
第六条 没有技艺的书写不是诗歌。
第七条 到了该重新认知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是我们血。
第八条 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
植物。我们反对转基因。

签名人 (以姓氏笔划为序):车前子 叶匡政 冯晏 芒克 老巢 宋琳 张清
华 树才 梁小斌 莫非 桑克 默默 潇潇 潘洗尘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于哈尔滨

Monday, February 05, 2007

 答“老汉坐禅”,对不正常的异端行为有所歧视有什么错?

 

  作者:Bill

  “老汉坐禅”在其文《“前卫大姐”李银河原来也是个“超女”》文中提出
了很多幼稚的问题,比如说,"但道德最低的底线是不可以调整的。请问,还能
再降低的标准能叫最低吗?",这样的问题我懒得回答,但"老汉坐禅"提出了一
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鉴于这个问题非常有代表性,我忍不住拿起笔来回答一下,
这个问题是,“对不正常的异端行为有所歧视有什么错?”其实这个问题有两层
含义:第一,歧视异端,有错吗? 第二,如果有错,有什么错?我可以肯定的
回答:第一,有错。第二,错在很多地方。

  第一,你怎么知道什么叫做正常?什么叫做不正常?什么叫异端?

  如果从统计学上说,多数叫做正常,少数叫做不正常?这样的说法对吗?当
然不对。我想,所有上xys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不多说了。

  或者,科学证明了对的事情,或者好的事情,才是正常的,否则就是不正常
的。这样对吗?也不对,首先,我们的世界并不是只有黑白的世界。我们的事情
不能用对或者不对,正常和不正常来划分。人类的行为是复杂的,很多时候无法
确定什么才是正常。即使科学表明了,对个人或者社会是有益的,也并不意味着
就一定要按照“正常”的去做。人类的行为是由理性和感性思维共同支配的,许
多时候,并不是有利的才是正确的,才是正常的,比如说,许多冒险运动,比如
跳伞,可以说危险很大,但是对身体并无任何好处,应该是一项非常“不正常”
的运动,但是为什么依然许多人趋之若骛呢?是不是"老汉坐禅"也要歧视跳伞爱
好者,然后要“铲除”这项运动呢?

  常态和变态本来应该是中性词。在中国似乎具备了褒贬的含义。我想说,即
使是属于不正常的行为,(这里不正常仅仅表示与绝大多数不同)比如说主动的
卖淫,比如说换偶,这类行为可能很少,但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定要用说极少数
就是不正常,那么这种行为的确不算正常。但是,不正常就是异端吗?不正常意
味着所有正常的人就应该去党同伐异吗?

  第二,就是是不正常,就算是异端,你凭什么歧视异端?

  歧视异端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人没有权利决定因为种族,宗教,性别,身体
状况,性取向等去歧视另一个人。这是现代社会通性的法则。任何社会,不论东
方还是西方,只要它追求文明进步,就必须实行这条法则。歧视异端的错误就在
于它没有权利去歧视。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只要他没有因为触犯法律被关起来,
他就有权做所有法律没有禁止的任何事情。即使某个人的言行举止在大多数人眼
中都是错误的,是绝对的异端,但是,只要不违反法律,异端同样拥有异端的权
力。我们熟知的那句话,“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
力”就是这个意思。所谓自由民主社会,并不是表明你可以有权力去管别人,而
且别人没有权力干涉你应有的权利。

  最后,我很自豪的告诉各位,我是一名同性恋者。而且我并不为此自卑。我
很小就发现我的性心理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什么“异端”,也
不代表我就比别人“低等”。相反,我觉得我在大多数方面比别人优秀很多,我
很自豪的告诉"老汉坐禅",我是北京大学的学生,(虽然xys上经常有人批评北
大,但是我依然爱北大,也依然爱xys)。我相信凭我无论在成绩上,艺术上,
还是社会活动上都比绝大多数北大的异性恋强得多。我也很自豪得说,我的男朋
友,也是北大大学的学生,他比我优秀得多得多。我所知道的很多同性恋者都是
社会各界的杰出人才,我相信,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比"老汉坐禅"要优秀得多。

  老汉坐禅很理直气壮得说,同性恋是不正常的,是变态的,其不生育的特征
是反人类的、是不负责任的,但由于同性恋绝非个别,我们一时无法铲除,所以
只好允许它的存在。但是,很多国家不容许它合法化,也将正常人的一些歧视行
为当作理所当然。

  我告诉"老汉坐禅",第一,同性恋是正常的性行为。不仅在人类中正常,在
动物中也正常。性行为本来就是形式丰富多彩的,难道"老汉坐禅"除了阴茎阴道
的性交,就没有体验过口交?没有体验过手淫?如果我告诉你,手淫和口交也是
不生育的,因此也是反人类的,而且在成年人中也是少数的,你是不是也同意我
把你“铲除”掉呢?别以为没有人不这么想,中世纪的人就曾经坚决反对任何没
有生殖意义的性行为。第二,同性恋永远都会是少数,但这决不是你“铲除”或
者不“铲除”的理由,与你有类似想法的还有一种人,或许名字你很熟悉,他们
与你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采取了行动,他们把同性恋者送进了集中营,他们的名
字叫做“纳粹”。 第三,的确有的国家不容许同性恋合法化,也把歧视同性恋
当作理所当然,但是,这种国家绝对不是“很多国家”,这些国家包括现在最为
保守的伊斯兰国家,例如伊朗,沙特等,还有塔里班统治下的阿富汗。事实上,
除了极少数宗教独裁国家,绝大多数国家都对同性恋采取了很宽容的态度,我很
庆幸,我生在了其中的一个国家,中国。第四,同性恋者会拥有自己快乐的生活,
"老汉坐禅"之流的人,建议你们管好自己的脐下三寸,不用为他们操心了,人类
过去没有因为同性恋灭绝,将来也不会因为百分之几的同性恋人群灭绝。但是如
果你胆敢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一定会为此斗争到底。

  最后:xys是我很喜欢的网站,但是,最近刊登的一些反同性恋的言论让我
惊讶,这些言论我相信是几乎不可能在西方主流媒体上公开出现的。或许,中国
还是很需要这样的讨论,但,看到倡导科学的xys还为这些极端愚蠢的言论准备
发表空间,让我对xys感到很失望.随手写下了一些感想,可能有点逻辑混乱,见
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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